记者从银监会网站获悉,日前,银监会对关于尽快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提案进行答复。银监会表示,近期,考虑到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不断增多,期货市场波动较大,同时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制定从严监管的制度,经多部委共同商议,短期内暂不放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业务。
银监会表示,从长远看,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具有一定的客观需求。商业银行是国债现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国债现货持有量较大,对利率变化敏感性较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从长远来看,对提高其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丰富产品类型,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为推动国债期货业务的发展,加强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理,维护市场整体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各类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安全,在国家部委层面,证监会牵头成立了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联合工作小组,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在市场组织层面,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组成跨市场业务合作和监管协作机制。银监会也对商业银行的入市需求和参与方式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了相关专题培训,并要求各类机构做好有关配套工作。
银监会指出,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杠杆较高,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放大市场波动。前期推进过程中,已有相关部门对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持保留态度,建议进一步论证其风险和可行性。近期,考虑到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不断增多,期货市场波动较大,同时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制定从严监管的制度,经多部委共同商议,短期内暂不放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业务。银监会将持续关注国债期货市场的发展,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技术准备等各方面工作。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