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了去杠杆的七种主要途径。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
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
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
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
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
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
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
国务院同时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市场化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举措之一将进行试点。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发展前景较好、产业发展方向好、信用状况好这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需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指导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试点先行,有序展开,防止一哄而起。
重点鼓励三类企业参与债转股
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仍有望逆转的企业
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
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严禁四类企业参与债转股
●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
●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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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杠杆
降低企业杠杆率,通俗地说就是降低企业负债率,使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能尽量轻装上阵。
声音
为了积极稳妥实现降杠杆的目标,货币政策应该做到松紧适度。要更加精准地把握货币信贷调控力度和节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相关新闻
财政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降杠杆
银行呆账可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明确了降杠杆、债转股所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出台了比较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在企业的破产注销方面,现在明确企业破产所涉及清算的费用,还有企业职工工资等,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进行扣除。
对银行呆账,明确只要是符合“真实损失”原则的呆账,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进行扣除。(新华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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