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3年,我国经过9年时间累计召回数量达到1000万辆;从2014年至2015年,两年累计召回数量达到1000万辆;2016年仅一年时间,召回数量已经超过1000万辆。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召回汽车数量达到1000万辆,这一数量大约相当于我国汽车总销量40%。
从导致汽车召回的问题来看,主要是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发动机问题以及车身问题。数据显示,因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64次,涉及数量643.02万辆,涉及数量最多;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28次,涉及数量241.98万辆;第三是车身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85.29万辆。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行政约谈和启动缺陷调查是有力推动召回工作的重要措施,汽车召回从2014年开始突破60%,达65%后,2015年为64%,2016年上升到75%以上。
数据显示,在今年全部汽车召回活动所涉及的1132.56万辆车辆中,851.84万辆是在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实施的,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5.21%。2016年总局执法司组织了17家省局对生产企业的汽车召回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了生产企业和召回实施场所。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各个汽车生产企业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同时相当于为消费者预防了超过210亿元的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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