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宁波银监局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14号)。
决定书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吴大鸣,该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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