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河北银监局近日连开5张罚单,对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进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原因是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此次交通银行共计被罚45万元,且有一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河北银监局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存在违规办理个人贷款行为,戎素然、代小艳对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负直接责任,范雷、李霞对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中,冀银监罚决字〔2018〕30号显示,交通银行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存在违规办理个人贷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银监局决定对交通银行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罚款20万元。
冀银监罚决字〔2018〕32号、〔2018〕33号、〔2018〕34号显示,范雷、李霞、代小艳对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上述三人进行警告,并对范雷、李霞罚款10万元,对代小艳罚款5万元。
此外,还有一位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河北银监局表示,戎素然对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河北银监局对戎素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