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人行抚州市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抚银罚〔2019〕第1号)显示,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于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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