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岭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黑龙江呼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期限向人民银行报备销户资料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9.0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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