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闽南网 > 财经 > 银行 > 银行新闻 > 正文

黑龙江呼玛农商行违法遭罚 超期向央行报备销户资料

2019-09-16 18: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岭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黑龙江呼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期限向人民银行报备销户资料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9.06%股权。

[ ] [ ]
分享到:
点击排行
平安人寿泉州公司:执善心筑大业 活耀金改打造好服务 车辆一年出险四次或遭车险拒保 小事故自己处理更划算 节后迎车险理赔小高峰 拖延报案或遭拒赔 人保财险:产品丰富 服务能力大升级 大地保险开通“威马逊”灾害理赔“绿色通道” 中国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融入海西建设大局 创新服务地方经济 平安人寿:“平安福”再升级 保障多保额高 单独二胎家庭应该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保监会:寿险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不能报批产品 安盛推“中国好车主车险”掀起市场狂潮
本地贷款
搜索贷款一站式搜索各大银行正规贷款
广告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679111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街沉洲路莲花大厦4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