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昭银罚字〔2019〕第3号)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存在客户身份识别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处以人民币罚款2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人邓洪处以人民币罚款1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邓洪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行长。
据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滇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0亿,持股比例18.95%;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9.00亿,持股比例18.95%;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0亿,持股比例10.95%;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7亿,持股比例9.84%;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6亿,持股比例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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