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安银罚字〔2019〕9号)显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违法行为类型为反洗钱、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接入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对单位处警告,并处罚款16.8万元。对个人处罚款1万元。
官网显示,洛阳银行前身洛阳市商业银行,是1997年成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洛阳银行。
2018年年报显示,洛阳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洛阳市财政局,期末持股数为9.07亿,持股比例17.12%;第二大股东为河南省兆腾投资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为4.00亿,持股比例7.55%;第三大股东为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为2.80亿,持股比例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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