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齐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9号、10号、11号、17号)显示,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讷河农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瞒报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审批关联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对银行罚款90万元。
孙兰彬对黑龙江讷河农商行瞒报案件信息负管理责任;陈福权对黑龙江讷河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行为负管理责任;肖红军对黑龙江讷河农商行未按规定审批关联交易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对孙兰彬、陈福权、肖红军给以警告。
此外,孟广东对黑龙江讷河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到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对孟广东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孙兰彬时任黑龙江讷河农商行董事、行长;肖红军时任黑龙江讷河农商行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29日,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同意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黑银监复〔2016〕359号)显示,核准杨彬、孙兰彬、吴单、赵继红、洪爽、洪家义、姜斌、张新科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杨彬董事长、肖红军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孙兰彬行长,吴单、钱学义副行长任职资格。
天眼查显示,黑龙江讷河农商行成立于2007年06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大庆市昆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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