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8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阜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9号)显示,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阜阳颍淮农商行”)存在开展同业投资未对产品发行人和实际用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阜阳监管分局对该行罚款20万元。
当事人赵亮时任阜阳颍淮农商行副行长,对阜阳颍淮农商行开展同业投资未对产品发行人和实际用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的违规行为,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阜阳监管分局对赵亮给予警告处分。
天眼查显示,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阜阳市颍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03日,注册资本15.90亿元。公司的唯一股东为阜阳颍淮农商行,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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