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9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黔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12号、13号)显示,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同业业务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陈巨帅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同业业务违规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作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秦艳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同业业务违规负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显示,龙里国丰村镇银行于2008年12月26日在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秦艳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天眼查显示,龙里国丰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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