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8月28日公布的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莱银罚字〔2020〕第2号)显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依法对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张健敏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商银行”,01551.HK)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8.57%。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