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8日讯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1号)显示,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银行”,870874)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主要负责人为陆宁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宁波银保监局对国民银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国民银行成立于2008年08月28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为陆宁生。大股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52%。国民银行于2017年3月6日在新三板上市,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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