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西银罚字〔2020〕第22、23、24、25、26号)显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陕西农信联社”)存在以下4宗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上述事实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给予陕西农信联社人民币185.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会计运营部总经理赵小成给予人民币3.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杨鹤亭给予人民币4.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科技部总经理马红刚给予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合规管理部总经理王明顺给予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陕西农信联社成立于2004年8月16日,由全省107家县级联社发起组建,代陕西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注册资本2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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