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公示表(琼银罚字[2020]第4号)显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账户未备案、超期备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依法对其警告,罚款14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10年8月5日,注册资本9.70亿元,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各持15.98%比例股份。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23%。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000735.SZ)子公司,持股比例10.06%。
罗牛山成立于1993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1.52亿元,于1997年6月11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97亿股,持股比例17.14%。
罗牛山2019年年报显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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