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显示,温州银行台州分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控不严,部分贷款资金支付后用于缴纳土地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市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温州银行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70万元。
官网显示,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温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股票代码600208),持股数量为5.38亿股,持股比例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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