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莆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莆田农商银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2021年2月23日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莆田农商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27.37%;第二大股东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67%;第三大股东为莆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1%。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