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2号、3号)显示,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票据业务未实行名单制管理、票据业务风险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贷款资金转存票据保证金3宗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90万元。
许兵对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票据业务未实行名单制管理、票据业务风险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钮新星对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转存票据保证金负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许兵任职资格的批复》及《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许兵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2019年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核准许兵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滨海县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于2012年11月26日挂牌成立。该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7.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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