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福建证监局近日公布关于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6号)。
福建证监局表示,经查,福建证监局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存在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相关基金销售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开展基金宣传推介等问题。
福建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分别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该行应于2022年12月5日前,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福建证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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