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东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5〕34号)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案防管理不到位、瞒报案件及案件风险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其罚款80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35号显示,冯勋斌(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副行长)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6号显示,刘海峰(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办公室主任)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7号显示,魏芳(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办公室副主任)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8号显示,陈乐鑫(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东金罚决字〔2025〕39号显示,陈文涛(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副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东金罚决字〔2025〕40号显示,尹程(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公司银行部公司业务经理)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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