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及项目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对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谢丽、张元强给予警告。
企查查显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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