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10月17日,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番禺支公司”)做出三份行政处罚决定。国寿财番禺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篡改车辆信息以降费承保的违法情况,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责令国寿财番禺支公司改正,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国寿财番禺支公司该业务经办团队经理林力生,分管车险业务的主管人员李树雄警告,并处罚款各1万元。
根据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7〕61号)显示,经查,国寿财番禺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篡改车辆信息以降费承保的情况。
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指出,上述情况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三)项的规定,责令国寿财番禺支公司改正,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7〕55号)显示,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李树雄历任国寿财番禺支公司分管车险业务的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对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李树雄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7〕56号)显示,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林力生任国寿财番禺支公司经办该业务的团队经理,为对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林力生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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