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闽南网 > 财经 > 保险 > 保险新闻 > 正文

保监会细化“双录”要求 视听资料不符合要求需补录

2017-10-31 12:02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

  11月1日起,卖保险、买保险正式实行“双录”。10月31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青在保监会举行发布会上介绍了保监会通过回溯保险销售过程、细化录音录像要求、推荐销售用语示例。质检中发现视听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要求进行补录并再次进行质检。

  罗青介绍,在录制要求方面,保险销售行为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及投保人作出明确肯定答复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与投保人应同框展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有效身 份证明、投保相关文件资料名称、投保人的签名及抄录的风险提示语句等内容,应在录像中清晰可辨。(记者 许晨辉)

[ ] [ ]
分享到:
点击排行
平安人寿泉州公司:执善心筑大业 活耀金改打造好服务 车辆一年出险四次或遭车险拒保 小事故自己处理更划算 节后迎车险理赔小高峰 拖延报案或遭拒赔 人保财险:产品丰富 服务能力大升级 大地保险开通“威马逊”灾害理赔“绿色通道” 中国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融入海西建设大局 创新服务地方经济 平安人寿:“平安福”再升级 保障多保额高 单独二胎家庭应该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保监会:寿险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不能报批产品 安盛推“中国好车主车险”掀起市场狂潮
本地贷款
搜索贷款一站式搜索各大银行正规贷款
广告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