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黔南中支)存在制作并使用含误导性言辞的产说会课件的问题,被处罚。
公告显示,华人寿黔南中支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贵州保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同时,时任新华人寿黔南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贵州保监局决定对李俊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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