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海南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琼保监罚〔2017〕6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等违法行为。海南保监局对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业务进行调查,发现其虚列劳务费657.44万元及部分业务招待费用在差旅费科目下列支1.4万元。
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负责人李诗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行为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南保监局表示,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予以15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诗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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