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7日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19、20号)显示,唯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唯诚保险经纪浙江分公司”)在开展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收受保险公司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当事人林哲南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分别对唯诚保险经纪浙江分公司和林哲南处以警告并罚款9000元的决定。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唯诚保险经纪为上海枫信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枫信商贸有限公司为上海讯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经纪人违反本规定第六十四条,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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