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银保监罚决字〔2020〕30号)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诚财险”)菏泽市曹县支公司存在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6月18日,菏泽银保监分局至该公司实地调查,询问前台出单岗工作人员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投保情况,得到不做摩托车保险(含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答复。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菏泽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安诚保险曹县支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安诚财险菏泽市曹县支公司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安诚财险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40.7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安诚财险的大股东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04%。安诚财险菏泽市曹县支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9日,负责人为刘行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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