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10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0〕21号)显示,经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简称“华安财险苏州中支”)总经理丁建峰存在以下2宗违法违规行为:
华安财险苏州中支将部分直接业务记载为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一迪苏南分公司”)的代理业务,一迪苏南分公司在扣除费用后,将余下款项返还给华安财险苏州中支。该公司总经理丁建峰负有管理责任。
华安财险苏州中支存在通过虚构劳务派遣人员,虚假列支套取费用。该公司总经理丁建峰负有管理责任。
苏州监管分局指出,华安财险苏州中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虚构劳务派遣人员虚假列支劳务费套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丁建峰作为该公司总经理,对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苏州监管分局决定对丁建峰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丁建峰时任华安财险苏州中支总经理。2019年8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丁建峰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丁建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华安财险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10月18日正式创立的一家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深圳,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华安财险大股东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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