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8、11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支公司(简称“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行为和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任许文时任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经查,2019年期间,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业务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情况,比例约为保单保费的15%。经统计,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共返还保险费金额合计21.84万元,涉及保单610笔,涉及保费143.76万元。任许文参与违法行为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应负管理责任。
2019年期间,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在与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时,将部分直接商业车险业务录入至上述代理公司名下,涉及车险业务610笔,涉及保费143.76万元。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向上述代理公司支付了手续费30.19万元,由上述代理公司在扣除开票费用后,将余额27.74万元通过转账形式转至锡山支公司业务人员所使用的账号,用于市场开拓。任许文参与违法行为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应负管理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无锡监管分局决定对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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