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30号)显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9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7号3-8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宇,为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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