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高俊清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就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问题,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高俊清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就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问题,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高俊清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合计罚款人民币45万元。对高俊清警告,合计罚款人民币7万元。
根据记者查询,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于2019年10月11日公布的关于高俊清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高俊清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注册资本25亿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有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两者持股比例分别为16.5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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