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连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11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连云港中支”)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永安财险连云港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朱兵方,是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管理和领导责任。
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永安财险连云港中支将510笔合计保费金额141.75万元的车险直接业务虚挂在4名未与客户接触、未参与销售过程的个人代理名下,累计支付手续费28.45万元。该4名个人代理人收到上述金额代理手续费后,扣除个人所得税,通过提取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将剩余27.4万元返还该公司业务员支配使用。
连云港银保监分局表示,永安财险连云港中支上述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永安财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予以2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朱兵方予以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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