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12月16日信息,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三星人寿”)24%股权拟挂牌转让。
这是今年以来险企股权变动的一个缩影。《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不包括按比例增资扩股导致的股权变动,年内已有28家险企股权发生变更,同时,15家险企股权仍在寻找新的买家,后续股权可能会发生变化。
业内人士认为,险企股权变动有多方面原因。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公司经营平稳,秉承长期主义,谋求更好发展。
多家险企股东拟清仓持股
在上述中银三星人寿股权转让案例中,拟转让的股权由中银三星人寿第三大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转让底价约18.15亿元。转让后,中国航空集团将不再持有中银三星人寿股权。
类似的“清仓式”股权转让在今年的险企股权变动案例中并不鲜见。例如,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转让;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拟将其持有的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转让等。
透视险企股东谋求股权转让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退金令”显效是主要原因。
去年6月份,国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指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此后,国资委再次强调,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这一系列规定也被市场称为“退金令”。
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在“退金令”引导下,很多央企都在积极寻求退出旗下与主业关联较弱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这也是今年险企股权变动较大的原因之一。
爱收牌(上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郭银龙补充道,部分险企不具备竞争优势,经营风险较高,面临长期亏损,导致股东长期持续投入,投资回报难以达到预期,也使部分股东拟出清其股权。
险企股权转让落地难
尽管正在寻觅新买家的险企股权较多,但整体来看,险企股权转让成交难度较大,周期较长,部分股权转让公告发布了多次也未能成交。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当前险企股权交易整体落地较难,一是监管部门对险企股东的资质要求较高,新股东需要符合多方面的监管规定;二是在目前行业投资回报整体走低的背景下,新股东需要作为有耐心的资本方,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周瑾认为,总体而言,当前具有出资能力和投资意愿,且能够满足监管准入要求的新股东仍然比较稀缺。因此,保险公司的股权变更落地较为困难,资本补充也面临挑战。
从近期保险公司引入的新股东性质来看,主要是地方国资、汽车和互联网等企业以及外资机构等。
今年以来,外资持续加大了对我国险企股权的投资力度。例如,近期,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引进首家外资股东——安联投资有限公司。此前,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险企均获得了外资股东支持,新获批筹建的财险公司北京法巴天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有法国巴黎保险集团这一外方股东。
对此,周瑾认为,从外资金融机构的视角看,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且当前处于发展的转型期,时机正好,进入的成本也相对低,因此也有意愿在这个窗口期加快进入中国市场。
郝臣表示,大额股权变更会带来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管团队人员变化,甚至会带来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的调整。对此,险企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股东之间的沟通,及时就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达成共识,明确阶段发展目标;二是以股权变更为契机,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尤其是作为公司治理核心的董事会。
在周瑾看来,无论股东如何变化,险企都必须遵循保险经营的底层逻辑,顺应宏观环境和市场趋势,秉承长期主义,立足客户需求及其动态变化,坚持既定的战略方向,寻求差异化的竞争策略,聚焦打造核心竞争力,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模式。(记者 冷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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