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日发布了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汉金罚决字〔2025〕4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徐睿哲(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汉中金融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罚款13万元,对徐睿哲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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