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闽南网 > 财经 > 泉州财经 > 曝光台 > 正文

高原之宝等七家乳企上黑榜 监管升级进入生产环节

2016-12-16 18:54 来源: 第一财经 分享到:

­  12月16日,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食药监总局近期对7家乳企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发现,这些企业存在生产和管理缺陷。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7家乳企进行整改。

­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食药监的监管侧重在生产环节,而此前公布的大都是终端产品存问题,可见食药监已经开始将监管重点向上游生产环节转移,监管升级趋势明显。

­  生产车间现苍蝇

­  此次检查的结果显示,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宁夏恒大乳业有限公司、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临夏州燎原乳业有限公司、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力维康优贝乳业有限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7家乳企分别存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等问题。具体问题事项均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示。

­  记者查阅根据食药监官网公示的具体问题发现,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浓缩处理间内发现少量苍蝇,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5条款关于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的要求,以及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直投式塑料勺内包装袋未有效密封,不符合《细则》中“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关于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污染、损坏或变质的要求等问题。

­  对此,高原之宝董事长王世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检测的确检测出了高原之宝生产环节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个人非常鼓励政府对企业加强监管,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目前都是比较细微的问题,尚未影响到企业生产的产品,我们的产品目前检测都是合格的。”

­  王世全表示,目前很多企业包括国外的企业在生产环节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管理细节处理不到位的情况,政府加强监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改进生产环节,确保产品安全;同时,对于高原之宝而言,由于产品特殊,生产基地位于海拔3500米的高原,缺氧又日晒强,设备容易损坏,给高原之宝生产带来一定挑战。

­  此外,王世全还透露,由于食药监公布的是今年数月前的检测,对企业也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高原之宝已经对问题整改完毕。

­  婴幼儿乳业监管升级

­  事实上,除了此次事件外,食药监已经公布过一批乳企存在的问题,并且主要集中在婴幼儿乳粉企业。就在上个月,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在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发现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惠氏”)、雅培(嘉兴)营养品有限公司(下称“雅培”)、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下称“贝因美”)、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味全”)在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食药监总局责令整改。

­  据新华社报道,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方面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下一步,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和检查,计划在2018年内完成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50多家婴幼儿配方乳企的体系检查。今后还将继续加大生产体系检查力度,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  乳业高级分析师宋亮认为,从监管角度看,从过去单一结果监管向加强过程监管,能够防微杜渐确保产品质量万无一失,是监管水平的提升,实现食品安全逐步向不危及产品质量的小问题转化。王世全也表示,政府监管重点已经开始向生产环节,对企业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不过,宋亮表示:“加强对于技术生产环节的监管,目前很多企业还是很重视的,从检测结果看,目前很多企业生产环节存在诸多细节做的不到位的问题,确实让人担忧。在乳制品行业发展低谷期,企业尤其要重视食品安全,严格防止问题产生,共同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 ] [ ]
分享到:
点击排行
平安人寿泉州公司:执善心筑大业 活耀金改打造好服务 车辆一年出险四次或遭车险拒保 小事故自己处理更划算 节后迎车险理赔小高峰 拖延报案或遭拒赔 人保财险:产品丰富 服务能力大升级 大地保险开通“威马逊”灾害理赔“绿色通道” 中国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融入海西建设大局 创新服务地方经济 平安人寿:“平安福”再升级 保障多保额高 单独二胎家庭应该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保监会:寿险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不能报批产品 安盛推“中国好车主车险”掀起市场狂潮
本地贷款
搜索贷款一站式搜索各大银行正规贷款
广告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679111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街沉洲路莲花大厦4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