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工商局公布2016年该省流通领域双肩包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361°”“乔丹”等53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6年,甘肃省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省内市场上销售的双肩包类商品进行了抽检。经检测,25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振荡冲击性能、摩擦色牢度、标志、标签、缝合强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JIN CAI ZI HUANG、乔丹、澳康斯王(2批次)、智尔娜(2批次)、Cloudragon雲龍、361°、江利达JIANG LI DA(2批次)、希望、奥利达、贝布兰BEIBULAN、玟健王子、文豪WENHAO、凯越豹、百佳威SHUAIBO、百格瑞思BAIGERUISI、CAMP.AIGN、宝马箱包、WEIMABAOLUO威马堡罗、Saidini、大欧?太阳宝贝DAOU SUN BABY、BAOHUA等。(记者徐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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