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工信部发布信息称,对于媒体报道河南省食盐异味问题(即“臭味盐”问题),河南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成立三个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河南省三家制盐企业,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合格食盐。
通知显示,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于2017年3月21日指派生产技术处、局属盐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有关人员与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对该制盐企业现场调查并与该企业领导和技术人员座谈,分析查找了异味产生的原因,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尽早消除异味及社会不良影响。同时调查组又对该生产企业库存产品及零售超市待销此类商品进行现场取样检测。3月21日已经对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库存,责令当地食盐监管部门和该制盐企业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库存食盐就地封存,停止食盐生产。
对河南省三家生产企业都派出工作组,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责令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内外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10日内完成。对另外两家生产企业的盐产品,凡是有客户反映异味问题的,一律马上派人解决,解决方式是:先下架,再检测是不是合格,凡是不合格的一律召回,力争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对三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协工商部门)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河南省邀请国家级盐产品检测机构对河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检,出具鉴定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公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知情权。河南省盐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加大对三家企业的抽检频次,改季度抽检为十天一抽检,稳定半年以后再改为月度抽检,河南省调拨站加强源头管理,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盐”。对食盐异味问题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记者 孙麒翔 王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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