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下半年以来对该省加油站经销成品油商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共有53家加油站在监督抽查中被发现经销不合格油品。
据辽宁省工商局发布的通报显示,23家加油站经销的乙醇汽油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和苯含量。其中,海城市牌楼镇北铁村加油站和凌海市兴达加油站经销的92#乙醇汽油,硫含量、乙醇、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苯含量4个项目均不合格。
30家加油站经销的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硫含量、闪点、冷滤点和凝点。其中,建昌县昌盛加油站、建昌县巴什罕加油站经销的-35#车用柴油,硫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4个项目均检不合格;葫芦岛市南票区泓源石油有限公司经销的-35#车用柴油,硫含量、凝点和冷滤点3个项目不合格。此外,开原庆云农机加油站经销的0#普通柴油,硫含量实测值为785,超过标准高限值15倍。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在依法对经销不合格汽柴油加油站向社会进行通告的同时,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理。
辽宁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正常环境下,汽油为无色透明无杂质液体,偶尔略带淡黄色,消费者不应购买颜色重,发红、发绿甚至发黑的汽油;在加油时尽量找正规加油站,不要贪图便宜,加油后应主动向加油站索要发票并予以保存,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申请维权。(记者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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