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近期发布《2017年第5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包括陕西康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誉药业”)生产的160401批次甘草片在内的22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
《公告》显示,康誉药业生产的160401批次甘草片在【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相关规定;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016080131批次白芍在【性状】项目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相关规定;河北亚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40751批次金银花【性状】项目不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相关规定。
不过,河北亚宝药业有限公司否认是上述140751批次金银花生产企业。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此次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9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均否认是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商,其中包括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安国市宏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药材和饮片的“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
陕西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药监部门已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记者 孙麒翔 郭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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