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涉及津膜科技大股东华益科技;1宗内幕交易案,涉及大连港。
据介绍,其中1宗信披违法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中,华益科技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华益科技)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膜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其分别于2013年7月15日至22日、2015年6月1日至2日、2017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者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津膜科技”,累计减持津膜科技已发行股份的7.8%。华益科技于2017年5月11日减持“津膜科技”累计达到已发行股份的5%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没有报告、公告的情况下,华益科技没有停止卖出“津膜科技”,违法减持约2.13亿元。
华益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38条、第8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04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华益科技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减持行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3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晋廉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持市场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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