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迁汇检罚〔2020〕2号)显示,宿迁久旭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久旭”)存在非法结汇的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对宿迁久旭罚款人民币276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宿迁久旭成立于2019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销售等。董事长、总经理为魏铭。宿迁久旭为香港汇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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