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网站获悉,该协会日前向各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协会将每三个月组织行业开展一次定期压力测试。
此举旨在完善我国公募基金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压力测试的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提高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
《指引》要求,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和流程,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确定本公司的具体压力测试规则、流程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同时,基金公司应指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压力测试的牵头组织工作,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压力测试的实施工作,其它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压力测试工作。
公募基金压力测试可分为股票压力测试、债券压力测试、货币压力测试、QDII压力测试及特殊产品压力测试等。压力测试情景假设的风险因子包括但不限于上证综指下跌幅度(深圳主板下跌幅度参照上证综指)、中小板下跌幅度、创业板下跌幅度、日均成交金额缩减幅度、债券违约率、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投资者赎回比例等。
《指引》附件同时提供压力测试模板表格,表格仅作为日常压力测试参考,不是对行业日常压力测试的统一要求。同时,协会将每三个月组织行业开展一次定期压力测试,定期压力测试主要基于模板表格进行。定期压力测试前,协会将统一给出情景假设参数和表格,各公司应根据给定参数和表格开展压力测试,不得擅自更改。
同时,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募基金开展压力测试,并利用公募基金压力测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公募基金的运作情况和市场整体风险进行分析。基金公司在遇到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监管机构或协会要求,或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开展临时专项或综合性压力测试: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时,如股票市场急剧下跌、成交量急剧萎缩、债券市场发生重大违约、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基金公司进行重大创新、内部出现重大风险情况时;其它可能或已经出现的风险事件,需要进行压力测试时。
基金公司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反映的风险情况,结合压力测试方案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采取适当应对措施,包括:调整产品持仓结构、变更投资标的、暂停申赎等,必要时应实施应急预案。
《指引》还要求,基金公司应当将定期压力测试底稿报送协会和所在地证监局,并将最近一个年度的定期和临时压力测试底稿留存备查。基金公司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开展的定期和临时压力测试情况报告报送协会和所在地证监局。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压力测试方案、测试结论、发现的风险问题以及相关应对措施等。
除基金管理公司外的其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参照《指引》,开展旗下公募基金的压力测试工作。(记者 李丹丹)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