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对期下基金停牌股票调整估值。
12月13日,诺安基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海兰信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海兰信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此外,大成、上投摩根、融通等多家基金公司也发布了类似公告。
事实上,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个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也就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估值有关规定,对于停牌股票,各基金公司应该充分评估股票在停牌后经济环境变化和上市公司特有事项对股价的影响,如果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该进行估值调整。如果基金不及时调整估值,导致估值偏差过大而对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基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处罚。(记者 王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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