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上证报独家获悉,证监会正在制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这是券商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以来,首部对证券经纪业务进行集中统一规定的部门规章。
据上海证券报4月14日报道,办法共50条,分为5章,分别是总则、业务规则、分支机构管理、外包管理及监督管理。具体涉及七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定义了证券经纪;二是加强账户实名制要求并强调了证券公司的审核义务;三是强调券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日常管理;四是放松了证券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五是要求券商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六是规范券商外包服务的范围及管理;七是增加了对券商在展业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的问责机制。
其中,松绑佣金管理是本次办法中最为业界关注的内容之一。
办法第十条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公示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并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中与客户约定具体的服务价格。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等因素自主与客户约定服务价格。
业内人士预计,办法正式发布后,证券公司或掀起新一轮价格战。届时,按笔收费、包年、包月服务等多种收费模式将层出不穷。全行业交易佣金水平或再下一个台阶。
办法要求券商建立分支机构管理制度,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办法还指出,证券公司应对分支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授权分支机构的具体业务范围,确保分支机构与业务范围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相匹配。除分公司以外,证券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
上海证券经纪业务总经理郭燕玲表示,此前分公司从事全牌照业务并无法律依据,办法出台后有助于明确券商分支机构的权责,让券商可以依据法规规范展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对证券经纪行业影响深远。据了解,目前办法正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之中,部分规则仍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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