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于4月至7月对全省范围内经销的太阳镜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79批次太阳镜产品中有约四分之一的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对太阳镜产品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镜架要求、装配质量、可见光透射比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查了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咸阳地区48家经销企业的79批次太阳镜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58批次,不合格产品有21批次。
此次抽检结果,包括太阳镜的品牌、企业、规格型号以及主要不合格项目等信息,陕西省质监局已通过其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消费者若想了解明细可上网查询。另外,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陕西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专家提醒,夏季为了防晒,很多市民选择戴太阳镜来减少烈日对眼睛的伤害,但一副劣质的太阳镜不仅不能抵挡紫外线,还可能给眼睛造成极大的伤害,市民们应谨慎选用太阳镜。(记者毛海峰)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