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依托不断完善的刑满释放人员关怀帮扶体系,我市270名刑满释放人员获安置帮扶。
有工可做,有生活来源,这是刑满释放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的必要物质保障。为此,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促进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关怀帮扶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民政部门将符合规定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每月按规定发放低保金,保障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引导服务,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满释放人员依法减免所得税,并对安置帮教的企业实体予以优惠,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刑满释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除给予企业减免30%的税收外,还按比例向用人单位补贴已缴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险费;财政部门支持市、县两级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即“中途之家”);公安机关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将全市所有刑满释放重点对象纳入列管范围;监狱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实施人文关怀。
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中途之家”、6个县级“中途之家”,与51家企业签订协议成立安置帮教基地,今年已有270名刑满释放人员得到较好的安置帮扶。(记者陈淑华 黄墩良 通讯员张碧鸿)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