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泉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泉州市科技局日前通知,决定对今年9月以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泉州企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中关于“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泉州市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同时且是2016年9月21日以后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并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会同县级财政部门联文上报的文件报送至泉州市科技局综合管理科。(记者杨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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