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监局日前作出决定,依法对因管理不善引发重大伤亡事故的两家企业、两名个人予以重罚。同时,这两家企业被列为2016年首批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管理时限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6日。
2016年3月21日14时40分许,晋江市沿海大道英林镇埭边村路口豫K62655号重型集装箱半挂牵引车牵引闽C5714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闽CAR76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经查,车辆实际所属单位泉州陆达物流有限公司聘用驾驶员杨某前未进行岗前考核,安全培训不到位,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
依据相关规定,泉州市安监局决定给予泉州陆达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迎处予罚款人民币27476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5月27日下午5时许,晋江市金井镇钞岱东环路三坑高架桥路口,闽G06257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与闽C15V06号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经查,车辆所属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对驾驶员彭某财的岗前考核不到位,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依据相关规定,泉州市安监局决定给予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分公司总经理周某勇罚款人民币6.48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陈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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