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注意到,中国联通官方微博就“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的消息给出了官方回应。
中国联通表示,对于发改委提出的问题公司非常重视,已经开展了相关的排查及整改工作。后续中国联通也会加强价格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全面贯彻落实价格管理工作要求,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宁夏、陕西、四川等多个省份的联通分公司官方微博纷纷转发评论,表示会采取有力手段,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委员会自2015年11月11日-2016年12月27日对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实,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在进行商品促销时改动原价,网页模板未限制“原价”改动,其中,中国联通集团虚假价格事件17条、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19条。例如:2015年9月11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六周年庆”活动,宣传页面标示“六周年庆活动时间9月1日-14日iPhone 6 Plus 64G直降1870元,限196套餐及以上,内含120元自由话费,赠副卡+宝格石移动电源,惊喜价:5250元”。经查,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750元,直降了500元,降价幅度与标示不符;此次促销活动为部分消费者赠送了宾果移动电源,赠品与承诺不符。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中国联通上述事实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孙麒翔 石飞月)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